凤阳二手市场,凤阳二手市场在哪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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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福王朱常洵被起义军烹杀,举办福禄宴,事情的真相为何?

朱常洵,明万历皇帝的第三子,因国本之争失败(古代嫡长子继承制),就封洛阳是为福王,1641年洛阳城为李自成攻破,被起义军杀死。关于福王的死法,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:

1.直接杀死,收尸安葬

《明史》记载:洛阳城破以后,“常洵缒城出,匿迎恩寺。翌日,贼迹而执之,遂遇害”,并且在两名太监的恳求下,李自成同意为其收尸,“桐棺一寸,载以断车,两人即其旁自缢死”。

但对于朱常洵的死法和具体死后李自成有无损毁尸体,正史并无描述。

2.割肉煮酒,全尸安葬

《流寇志》记载:“王见自成,色怖乞生……贼置酒大会,脔王为俎,杂鹿肉食之,号福禄酒。尸王城下,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,自成许之。敛王于西关,遂自尽于侧”。

可见,该记载杂糅了一些野史,认为朱常洵确实被割肉与其王府内的鹿一起煮了,但李自成并没有对其分尸,也没有全部煮了这么夸张,仍然允许了太监为其收尸,与《明史》的记载较为一致。

3.被肢解下锅,与鹿肉下酒

最广泛流传的版本是这样的:朱常洵被枭首后,“自成兵灼王血,杂鹿醢尝之,名曰福禄酒,剔去毛发,拔掉指甲,又杀掉几只鹿,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,摆酒开宴,名叫福禄酒会”。

这样的描述颇为小说化,并且因为其怪诞夸张程度,往往为更多人所相信。

但真相只有一个,在此我们以“明福王朱常洵圹志”,即其子南明泓光帝朱由崧为他爹写的墓志作为佐证:“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,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……王独挺身抗节,指贼大骂,慷慨激烈,与城俱亡。”

朱由崧没有提及他爹被杀和煮了的事情,尽管有刻意的美化“刚肠浩气,虽死犹生”,但如果朱常洵真的被折磨至死,并且被李自成煮了,朱由崧势必要描述一下他爹如何与起义军抗争,而后被残忍杀害,均没有。

于是可以推测:朱常洵既没有那么大义凛然,什么召集死士与义军对抗,也不存在被煮了的事实,那么《明史》的记载便是可信的,即李自成给他留了全尸,并且允许太监安葬。

之所以这样推断,原因有三:

一是无论《明史》、《流寇志》,都是清代编纂,与福王死时相去甚久,已是二手素材的汇编。但作为正史,文人的记载会更为考究和严谨相较于来路不明、道听途说的野史,其不为获取眼球关注度为重。同时,清朝修订的《明史》,极尽所能丑化和摸黑明朝王室和起义军,如果真有这样王室作恶、汉人自相残杀的史料,相信他们是不会放过的。

二是对比明代其他王室成员的死。

崇祯十七年初李自成攻克太原后,“捕晋宗室四百余人,送西安,悉杀之”;同样是崇祯十七年三月,李自成军又攻取大同。6天之内,代王朱传齐以下的4000多名诸王宗室皆被杀。其他郡王也几乎没有幸免。”可见李自成对明宗室的痛恨,全都是赶尽杀绝,但有烹煮方式的只有朱常洵一个。

与之相对的是张献忠,张献忠倒是以嗜杀而闻名,既有屠川之说,其对明宗室更是绝不手软。崇祯十四年,俘获襄王朱翊铭“杀之城上,焚城楼,投尸于火”;崇祯十五年俘楚王朱华奎“活沉西湖,宫殿楼阁近千间也被付之一炬”。由此可见,福禄宴这种事更像张献忠才能干的出来。

三是民间对明宗室穷奢极欲的做法无比怨恨

由于朱元璋规定的厚待宗室的制度,明代宗室无兵权,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,更是毫不节制地生育。万历年间,蜀王府庄田已经占有都江堰灌溉的11个州县土地的7/10。张献忠破楚王府,“尽取宫中金银各百万,辇载数百车不尽”。而仅山西一省,洪武年间只有一位晋王,到了嘉靖年间,有封爵的皇室后代已经增长到1851位。洪武年间河南本来也只有一位周王,到了万历年间,已经有了5000多个皇族后代。

与之相对的,是明末各地旱灾、蝗灾、瘟疫不断,民如草芥,甚至到了人相食的地步。因此在崇祯八年,李自成攻破凤阳,焚毁明皇陵,挖明朝祖坟,表达农民军对明宗室的痛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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